根據自由時報的這則"澎湖空難「換班」逃過 空姐黃敬雅搭上墜河航班"報導指出,有一位空服員躲過了澎湖空難,但卻沒能躲過這次的空難,所幸她人已被安全地救出,詳細的原文請參考「黃敬雅的阿姨透露,黃敬雅原本要飛去年7月澎湖空難的班機,最終因同事換班,躲過一劫,不料今天她搭上墜河的B22816班機,遇到空難,所幸已被救出,經搶救後轉入加護病房觀察,生命跡象穩定,家人去醫院探視時,看到黃敬雅戴著氧氣罩,黃哭著說:我以為我要死了。」
從上述的報導我們可以知道空服員黃敬雅在去年2014年7月23日躲過了澎湖空難,但卻沒能躲過今天2015年2月4日的空難,我們試著將上述日期轉換成農曆後可以發現,去年的澎湖空難發生在農曆的六月份,而今天為則剛好為農曆十二月份,那這兩個月份又代表著有何含意?在紫微斗數中又有什麼樣的意思?
其實不難發現這兩個月份就剛好相隔六個月,那六個月有何意思?請參考筆者先前所發表的「七年之癢」一文裡頭所提及的"只要是「對宮」就一定代表隔「六個宮位」",也就是說,當一件事情發生在某個月份時,在此月份的六個月後很可能會再重演一次,因為從斗數的角度上來看就代表著,一個為「忌沖」一個為「忌入」,也就是說,假設你三月份出了一次小車禍,那六個月後的九月份你也要特別注意交通意外,雖然不見得必然會發生,但根據筆者的論命經驗,這實在是佔有一定的發生機率,千萬不可不慎!!
最後再次為這些受難者由衷的祈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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